2021年11月29日,英國資訊委員辦公室(The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宣布預計對Clearview AI公司裁罰1700萬元英鎊(約6億2000萬元)之初步意向,同時要求停止進一步處理英國人民的個人資料,並刪除涉及嚴重違反英國資料保護法的個人資料。
Clearview AI公司宣稱其擁有世界上最龐大的臉部資料網路,先前ICO曾與澳洲資訊委員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Australian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 OAIC)進行聯合調查,主要關注於Clearview AI公司使用從網路上取得的圖像與資料,以及使用生物識別技術進行臉部辨識。客戶能夠向Clearview AI公司提供圖像,以進行生物特徵進行搜尋,識別相關的臉部圖像結果,並與超過100億張圖像的資料庫進行對比。
FTC指出AI的使用可能產生令人不安的後果,包含種族歧視或其他層面的歧視,例如透過COVID-19預測模型可以有效分配病床、呼吸機與其他資源來幫助公共衛生系統對抗病毒,然而美國醫學資訊協會(American Medical Informatics Association)雜誌近期的一則研究指出,如果前述模型使用的資料反映了既有醫療保健服務中所存在的種族歧視,那將會使有色人種受到不平等的醫療服務。
然而,所謂的可解釋性AI到底須要解釋些什麼?2020年5月20日,英國資訊委員辦公室(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與圖靈研究所(Alan Turing Institute, Turing)便基於英國政府2018年4月的人工智慧領域協議(AI Sector Deal)的承諾發布「解釋AI決策(Explaining decisions made with AI )」的指引。
在國外,儘管愛沙尼亞(Estonia)僅有132萬的人口,然而作為全球數位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其致力於提升政府的數位化程度,透過科技改善政府效能。愛沙尼亞的司法部(the Estonian Ministry of Justice)要求該國資料長(Chief data officer)Ott Velsberg及其團隊打造「機器人法官(robot judge)」,預計將用於處理低於8,000歐元(約新台幣26萬元)小額金錢紛爭,藉此減少法官與書記官的積案。根據外媒指出,由該機器人法官所作成的裁判將具法律拘束力,但仍然可以向人類法官提起上訴。
華盛頓州(Washington state)州長Jay Inslee於今(2020)年3月31日簽署一項臉部辨識法案(ENGROSSED SUBSTITUTE SENATE BILL 6280, AN ACT Relating to the use of facial recognition services.)。
該法旨在針對建立臉部辨識(facial recognition)的透明度與問責機制,要求州與地方政府機關(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agencies)在保障公民自由權利的前提下使用臉部辨識服務,以保障公眾權利。
2020年3月13日,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OPC)考量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已迅速被用於個人資料的大量處理與分析,透過AI進行與個人有關的決策或預測,可能伴隨著隱私、偏見與歧視風險。然而目前加拿大個人資料保護及電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 PIPEDA)就AI的規範仍有諸多不完備的地方,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提出以下方案,並歡迎各界提供相關意見: